北京和信华成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银川分所
客户服务热线: 177-5230-9237

企业技术中心认定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创新券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北京和信华成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银川分所享受直接入库备案为服务机构;客户(创新主体)可使用科技创新券抵扣50%的服务费。具体如下:


创新券补贴服务:发明专利3000元/件/有技术方案(原价6000)、实用新型1500元/件/有技术方案(原价3000)、外观设计500元/件(原价1000)、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咨询服务(价格面议)、知识产权贯标辅导初审:2万元/件(原价4万元/件);

特惠服务:商标注册800元/件(原件1000元/件)

其他服务:宁农高申报咨询服务、科技型中小、其他企业项目申报、知识产权贯标辅导、研发费归计、技术交易、技术查新、专利交易、技术合同审查等。


注:抵扣业务及额度以创新券平台发布内容为准。

详情咨询:17752309237(微信)刘总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五市工信局,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经发局,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有关企业: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宁经信规范发〔2018〕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做好2020年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申报


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申报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先向工信主管部门提供报送统计部门的107-1、107-2表格(规下企业可参照提交表格),待通过限定性指标初审后,另行通知再编写申请报告,参加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审核认定。



二、核实推荐


工信主管部门根据企业提供的107-1、107-2表格,按照《管理办法》四项限定性指标: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高技术企业不低于3000万元)、研发经费支出不低于100万元、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20人、技术开发设备原值不低于500万元,核实确认后,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推荐报送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审核确认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有关部门对推荐申报企业的违法违规、基本条件等情况进行初审,工信主管部门组织通过初审的企业正式编写申请报告,并进行真实性审核。



四、有关要求


工信主管部门于2020年7月17日前将推荐文件、《参评企业指标汇总表》(汇总表见附件,请采用Office Excel格式,纸质文件一式二份)和各企业盖章提交的107-1、107-2统计报表报送自治区工信厅科技促进处,逾期不予受理。

《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宁经信规发〔2018〕7号)请在自治区工信厅官方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下载,网址:http://www.nxetc.gov.cn/。

联系人:潘玮璐     

联系电话:0951-6038115

附件:《参评企业指标汇总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7月9日





0x8uhTGKM_mj6a.jpg


微信图片_20200619181237.png


联系邮箱:hxhc0951@163.com
联系地址:宁夏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B区403室
联系电话:0951-383 7264 / 177 5230 9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