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改造综合奖补专项资金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创新券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北京和信华成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银川分所享受直接入库备案为服务机构;客户(创新主体)可使用科技创新券抵扣50%的服务费。具体如下: 其他服务:宁农高申报咨询服务、科技型中小、其他企业项目申报、知识产权贯标辅导、研发费归集、技术交易、技术查新、专利交易、技术合同审查等。 注:抵扣业务及额度以创新券平台发布内容为准。 详情咨询:17752309237(微信)刘总 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技术改造综合奖补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红工商务发〔2020〕79号 各企业: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技术改造综合奖补资金管理办法(暂行)》(宁财规发〔2018〕12号)文件要求,吴忠市红寺堡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决定启动2020年技术改造综合奖补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就做好此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2020年技改专项资金主要支持我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及拟培育的工业企业。 二、支持范围 (一)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重点支持建材、葡萄酒加工、农副产品加工、纸制品制造、食品等优势特色产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实施技术改造,提升产品质量、档次和附加值,降低能耗和生产成本。 (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重点支持农副产品加工、轻工纺织、纸制品制造、装备制造、食品等行业产业链延伸,降低产品综合能耗,提高产品附加值,有计划、有重点地引导产业往智能化、信息化、高端化、绿色化、服务化、品牌化方向发展,促进我区工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三)胡麻油生产企业关键工艺技术改造升级。支持企业解决胡麻油苯并超标问题。 (四)其他需要支持的企业技术改造内容。 三、支持方式 (一)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式采用以奖代补的形式,对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投资给予补助,奖补资金按设备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确定(根据项目评定情况),每个项目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对年度内各级财政资金已支持的项目不予重复支持。 (三)对已享受过2019年技术改造综合奖补资金的项目原则上不再享受。 四、申报条件 申请专项资金的企业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在红寺堡区辖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 (二)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三)申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技改资金年度支持方向及重点; (四)年度内无安全、环保、质量事故,无失信记录; (五)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五、申报所需材料 (一)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企业生产经营情况,项目基本概况等); (二)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项目备案(核准)等需要办理的相关批复文件或证明资料; (四)项目单位对提供的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的真实性承诺书(企业法人代表亲笔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统一格式); (五)2020年技术改造综合奖补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 (六)项目设备投资证明(合同、发票为2019年至2020年、付款凭证、记账凭证等); (七)经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2020年技改专项审计报告(披露项目付款金额凭据、资产负债、损益等情况); (八)企业2019年至今的纳税凭证; (九)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六、工作要求 (一)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应遵循突出重点、公平公正、讲求实效、加强监督的原则,实行专款专用、专项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确保使用安全、规范和高效。 (二)红寺堡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将加强项目管理,定期跟踪项目的实施情况,推进项目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三)请申报企业于2020年10月15日前上报(逾期不再受理)。上报文件包括资金申请报告(附件2)、技改项目申报表(附件3)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并装订成册(一式四份)。 (四)红寺堡产业园内所有企业的技改项目资料申报及审核工作由吴忠太阳山开发区红寺堡产业园负责统一审核,结束后将申报材料一式四份签字盖章后报送红寺堡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汇总。红寺堡产业园外企业将申报技改项目材料一式四份签字盖章后报送到红寺堡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五)红寺堡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会同吴忠太阳山开发区红寺堡产业园和财政局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财务、技术等方面的人员,对项目进行评审,必要时可对项目进行实地核查。根据评审意见,确定拟支持项目,并予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联系人:王瑞 联系电话:0953-2752668 18821706143 附件:1. 2020年技术改造综合奖补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 2. 2020年技术改造综合奖补专项资金申请报告 3. 2020年红寺堡区技术改造综合奖补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 吴忠市红寺堡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2020年9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